近日,我市印发《关于开展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今后凡在我市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工作,无学历、职称、论文,或学历、职称、论文以及资历年限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但品德、专业能力、业绩成果突出、做出较大贡献,能够得到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泰州市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试行)》认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申报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突出,在农村基层一线工作并为乡村振兴发展做出显著贡献的乡土人才等均可申报考核认定除国家“以考代评”系列(专业)之外的中级职称。通知的出台构建了我市企业急需紧缺人才评价的绿色通道,将进一步激发和释放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助力企业引才聚才、开展人才队伍建设,为落地落细落实“一高两强三突出”决策部署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专技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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